岳西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岳西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的决定
(2017年12月7日岳西县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岳西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环保局局长程卫华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岳西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岳西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明确,内容完整,建设范围和期限适当,保障措施有力,符合国家环保部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的编制要求,切合我县实际,会议决定批准《岳西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会议要求,县政府要切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设生态文明,改善生态环境,提升城乡环境质量,实现全县经济社会和环境持续协调发展,加强宣传教育,强化组织领导,完善保障措施,严格考评机制,确保《规划》的顺利实施和《规划》目标的如期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