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西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同意岳西县扶贫批发资金融资及管理政府
购买服务协议资金列入财政预算事项的决定
(2017年3月24日岳西县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岳西县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岳西县人民政府《关于岳西县扶贫批发资金融资及管理政府购买服务协议列入财政预算的议案》。会议决定:同意岳西县人民政府按照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岳西县扶贫批发资金融资及管理工作,将岳西县人民政府与岳西县农村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签订的政府购买服务协议中明确的政府购买服务协议资金纳入县级财政预算逐年给予安排。
会议要求:县政府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切实加强对贷款资金使用全过程的监管,做到专款专用,厉行节俭,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控债务风险,并定期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资金使用和还贷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