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人事任免名单
(2013年8月30日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方绍武同志为岳西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吴思好同志为岳西县公安局局长。
决定免去:
吴在球同志的岳西县公安局局长职务。
任命:
芮泽青同志为岳西县人民法院执行庭(局)庭(局)长;
王月萍同志为岳西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胡发宏同志为岳西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庭长;
程为虎同志为岳西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庭长;
王海林同志为岳西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刘东升同志为岳西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王春红同志为岳西县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
王震球同志为岳西县人民法院中关人民法庭庭长;
储爱武同志为岳西县人民法院店前人民法庭庭长;
刘和文同志为岳西县人民法院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庭庭长。
免去:
周东岳同志的岳西县人民法院执行庭(局)庭(局)长职务;
王海林同志的岳西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王月萍同志的岳西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王春红同志的岳西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刘俊同志的岳西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王俊同志的岳西县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程灿玲同志的岳西县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胡发宏同志的岳西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职务;
王鹏同志的岳西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职务;
储爱武同志的岳西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傅彬同志的岳西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程为虎同志的岳西县人民法院店前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刘东升同志的岳西县人民法院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王震球同志的岳西县人民法院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刘和文同志的岳西县人民法院石关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