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中旬至11月中旬,镇人大主席刘和睦亲自带队,由部分镇人大代表、纪检委员组成督查组,对镇二级机构、镇直及驻镇单位落实县领导干部作风“八不准”情况及依法行政情况进行了督查。
在一个月的时间内,督查组共对计生办、公安派出所、财政所、司法所、国土资源所等单位进行了突击督查,督查内容主要是对各单位领导干部是否严格遵守“八不准”规定,重点是督查工作纪律、工作作风、廉洁自律,并监督各单位开展自查。
督查组同时对各执法行政单位进行了全面督查,督查法律法规的落实情况、宣传情况,查看各单位执法制度、流程是否上墙公示,法律宣传是否有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