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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西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程峰代理岳西县人民检察院察长职务的决定
(2011年12月31日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岳西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定:程峰代理岳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报安庆市人大常委会、安庆市人民检察院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