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西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
(2012年4月13日岳西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我县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2006-2010)规划已顺利实施,并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县公民的宪法和法律意识明显增强,依法治理工作和法治创建活动有序推进,社会管理法制化水平进一步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巩固“五五”普法成果,进一步增强法制观念,适应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深入推进依法治县、建设法治岳西,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推进生态优先、加速崛起、富民兴县目标的实现,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的《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的部署和要求,有必要从2011年到2015年在全县公民中组织实施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为此,特作如下决议:
一、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要突出抓好宪法的学习宣传,深入学习宣传宪法确立的我国的国体、政体、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公民的权利和义务等主要内容和精神,进一步增强全县公民的宪法意识和民主法制观念,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学习宣传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大意义,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基本法律以及促进经济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反腐倡廉相关法律法规。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促进法治文化建设,弘扬法治精神,形成人人自觉学法守法用法和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社会环境。
二、进一步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广大公务员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宪法和法律,系统学习和熟练掌握与履行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自身法律素质和法律观念,增强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行政的自觉性;要充分认识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是法制宣传教育最有效的实践,增强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能力,不断改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做全社会学法守法用法的表率。要根据青少年的身心特点和接受能力,结合道德品质教育,有针对性地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努力培养青少年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事业单位和新经济、新社会组织管理人员,应当重点学习掌握与市场经济、经营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诚信守法、依法管理、依法经营的理念。要在基层群众中重点宣传与其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引导群众依法维护权益、表达诉求、化解纠纷,提高群众参与基层自治和其他社会管理活动的意识和能力。
三、进一步丰富法制宣传教育的形式和方法。法制宣传教育要深入群众、深入基层,力求生动活泼、通俗易懂,为群众所喜闻乐见,力戒形式主义。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开办法制栏目(专栏、专版);要充分发挥互联网、移动通信等新兴媒体的特点和优势,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要努力办好《法治岳西》和岳西普法网站,充分发挥它们在法制宣传中的重要平台和示范带头作用。要丰富法制宣传教育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乡村、进社区的内容和形式,不断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完善并落实公务员法律学习培训制度,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公务员理论学习规划和各类干部培训机构教学课程。要充分发挥学校作为法制宣传教育阵地的作用,保证中小学校法制教育课时、教材、师资、经费“四落实”。要充分运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和“江淮普法行”开展集中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渗透力。
四、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要深入推进多种形式、多种层次的法治实践活动,把法制宣传教育贯穿于法律实施、法律监督和法律服务等法治实践全过程,以法制宣传教育推动法治实践,以法治实践检验法制宣传教育的效果。通过两者的有机结合,全面推进法治岳西创建活动,切实提高全县各项事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要以弘扬法治精神为先导,以坚持依法执政为前提,以建设法治政府和维护司法公正为重点,以规范公共权力和保障公民权利为核心,以基层依法治理为基础,以完善监督机制为保障,以健全法律服务体系为重要条件,全面深入扎实地开展法治岳西创建活动,使各项事业在法律框架和法治轨道上运行,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要把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融入社会基层组织和人民群众的工作、生产生活之中,形成依法办事的社会氛围。
五、完善法制宣传教育的组织领导和工作保障机制。全县各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各类组织,都要高度重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积极组织开展本部门、本单位以及面向社会的法制宣传教育。要完善法制宣传教育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加强各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法制宣传教育要纳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政府目标管理,法制宣传教育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切实予以保障。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统筹安排,保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正常开展。要进一步加大基层法制宣传教育各项投入,努力为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创造条件。
六、加强对本决议贯彻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要进一步完善法制宣传教育考核评估机制,加强年度考核、阶段性检查。县人民政府要切实组织实施好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做好中期督导检查和终期评估验收,并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将充分运用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以及代表视察,专题调研等形式,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督检查,保证本决议得到贯彻落实。